部门职责
一、党委巡察办公室工作职责
1.承担综合协调、组织指导、制度建设、监督管理、服务保障等工作;
2.负责传达贯彻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作出的决策和部署,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;
3.督办学校党委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;
4.督促检查学校党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;
5.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调配、培训、考核、监督和管理;
6.完成学校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二、机关党委工作职责
1.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学校党委的决议,统一机关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行动。
2.负责制定机关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,组织机关党员政治理论学习。
3.负责机关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。
4.加强改进机关工作作风,提高机关工作的管理水平和办事效率。
5.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委自身建设,切实发挥好政治核心作用。
6.加强党建工作研究,指导机关各党支部开展党建工作,做好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考核。
7.负责机关党员发展、教育、管理、组织关系接转、党费收缴、监督和服务工作。
8.协助做好机关干部管理工作,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做好机关干部的推荐、考核和民主评议工作;做好机关部门和教职工年度考核与评先评优工作。
9.配合学校做好机关各部(处、室)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。
10.配合校党委、校工会开展机关精神文明和文化建设工作。
11.密切联系群众,维护党员干部职工正当权益。
12.领导机关工会、共青团和统一战线工作。
13.完成学校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