机关党委关于召开2021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
作者: 审核: 来源: 发布时间:2022-03-10 浏览次数:
机关党委所属各党支部:
按照校党委组织部《关于召开2021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》(校党组〔2022〕2号文件)要求,结合机关实际,现就召开2021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有关事宜通知如下。
一、总体要求
各党支部要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,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为主题,紧紧围绕深入领会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来进行,组织引导广大党员深刻领悟“两个确立”的决定性意义,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,坚持自我革命,进一步增强“四个意识”、 坚定“四个自信”、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重大决策和校党委部署上来,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。
二、时间安排
2022年3月7日-2022年3月31日
三、方法步骤
紧密结合党支部和党员思想学习工作实际,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相关制度规定和任务要求,重点做好以下6个方面工作。
(一)认真组织学习。聚焦主题认真开展自学和集中学习研讨,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“七一”重要讲话及视察河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等,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特别是《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》等全会文件和辅导材料,学习党章和《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》等党内法规,以及省十一次党代会精神,坚持原原本本学、全面系统学、深入思考学、联系实际学、融会贯通学,进一步深化认识、统一思想,打牢开好组织生活会和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思想基础。对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党员,党支部要采取灵活方式为他们“送学”、“补课”,并安排专人进行辅导,做到全覆盖、无遗漏。
(二)认真开展谈心谈话。党支部委员之间、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、党员和党员之间要普遍开展谈心谈话,坦诚交流,沟通思想,指出存在的问题,相互交换意见,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。党支部和党员要主动征询,广泛听取上级党组织、工作和服务对象以及身边党员群众等的反映和意见。
(三)认真查摆问题。通过群众提、自己找、上级点、互相帮,进一步找准问题。
党支部委员会主要对照履行党章规定的职责任务,对照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部署要求,对照上年度和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问题整改情况,对照广大师生员工的新期待,全面查找在发挥政治功能和组织力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。
党员主要对照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的号召和要求,对照新时代合格党员标准,对照入党誓词,对照革命先辈和先进典型,联系实际进行党性分析,主要看理想信念是否坚定、“四个自信”强不强,看对党忠诚是否坚定、“两个维护”强不强,看责任担当是否坚定、斗争精神强不强,看自我革命是否坚定、“四自”能力强不强,全面查找在政治、思想、学习、工作、能力、纪律、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。
党支部委员会和党员查摆的问题要分别形成问题清单。
(四)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。要遵循“团结—批评—团结”方针,组织党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,增强党支部和党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。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以党支部党员大会形式进行。党员采取个人自评、党员互评的方式,在党员大会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。在党员大会上进行民主测评,党支部书记要代表党支部委员会报告工作,通报党支部委员会查摆问题等方面情况,按照上一级党组织确定的项目、内容和等次,接受党员评议;对党员按照“优秀”、“合格”、“基本合格”、“不合格”进行民主测评。
(五)认真用好民主评议结果。党支部委员会或者党员大会要综合分析党员日常表现,结合民主测评结果,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并向本人反馈,评定为“优秀”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。将党员民主评议结果作为评先评优、推荐遴选等方面重要参考。对评为“优秀”的党员,进行通报表扬和褒奖;对评为“合格”的党员予以肯定鼓励,提出希望和要求;对评为“基本合格”的党员指出差距,帮助改进提高;对评为“不合格”的党员,要立足教育转化,按照规定办法和程序作出组织处置。将党支部民主评议结果作为上级党组织考核的重要参考,树立大抓基层导向,努力增加先进支部、提升中间支部、整顿后进支部。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,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。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,但不评定等次。
(六)认真整改落实。党支部委员会针对查摆和评议出的问题,列出整改清单,明确整改事项和整改措施、整改时限,党员作出整改承诺。整改清单和整改承诺要在一定范围内公示,接受党员群众监督。党支部委员会整改清单以及党员民主测评结果要报机关党委备案。党支部书记作为党支部委员会整改第一责任人,向上级党组织和党员大会述职时,要报告整改落实情况。对整改敷衍应付、党员群众不满意的,上级党组织要及时批评纠正。党支部要履行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责任,督促党员承诺践诺,确保整改落实到位。
四、工作要求
(一)组织领导。机关党委班子成员要结合分工,指导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,至少参加所在支部之外的一个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并进行点评,掌握对党支部和党员民主评议情况,督促党支部扎实抓好整改,及时发现问题、校准偏差、改进提高。
(二)按时报送相关材料。机关各党支部4月7日(星期四)前要向机关党委报送《2021年度党员民主评议自评表》《2021年度党员民主评议互评表》《2021年度党支部班子民主评议表》《2021年度党员民主评议结果汇总表》(表一),纸质版盖章后送613办公室,《2021年度党员民主评议结果汇总表》电子版发送邮箱32016003@xcu.edu.cn。
机关党委4月11日前将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报告、《2021年度党员民主评议结果汇总表》(表二)纸质版报组织部325房间,电子版发至组织部邮箱:xcxyzzb@126.com。
附件:1.2021年度党员民主评议自评表
2.2021年度党员民主评议互评表
3.2021年度党支部班子民主评议表
4.2021年度党员民主评议结果汇总表(表一)
5.2021年度党员民主评议结果汇总表(表二)
中共许昌学院机关委员会
2022年3月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