机关党委关于开展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对象摸底调查的通知

作者: 审核: 来源: 发布时间:2021-03-24 浏览次数:

机关党委所属各党支部:

为进一步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,降低人群感染和发病风险,按照上级通知要求,现开展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对象摸底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工作原则

1.知情同意原则。机关各部门要坚持知情、同意、自愿接种原则,做好沟通解释工作,落实传达《新型冠状病毒灭活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》(附件3,只做了解不需打印签字),仔细阅读接种的不良反应和接种禁忌,如实填报人员接种意愿信息,确定接种对象名单。

2.落实主体责任。机关各部门要落实责任,组织开展摸底统计,推进工作有序进行。

二、摸底对象

机关全体教职工(含在编在岗、人事代理、临时用工)。

三、有关要求

1. 机关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,积极宣传动员,认真组织摸排接种对象接种意愿,如实填写附件1《新型冠状病毒疫苗接种意向表》(各单位自行下载打印)和附件2《新型冠状病毒疫苗接种意向汇总表》,做好原始资料收集和保存。

2.本次摸底调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,请机关各部门抓紧落实,并于2021年3月25日下午16:00前将《新型冠状病毒疫苗接种意向表》纸质盖章版报送行政楼613办公室,将《新型冠状病毒疫苗接种意向汇总表》(附件2)电子版发送至邮箱:534521096@qq.com。

3.如有疑问,请电话咨询2968025。

 

附加1:《新型冠状病毒疫苗接种意向表》

附件2:《新型冠状病毒疫苗接种意向汇总表》

附件3:《新型冠状病毒灭活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》

 

机关党委

2021年3月24日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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