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庆祝2021年“三八”妇女节系列活动的通知

作者: 审核: 来源: 发布时间:2021-03-03 浏览次数:

机关分工会所属各工会小组:

2021年中国共产党将迎来百年华诞,在第111个“三八”妇女节来临之际,根据校工会通知精神,经机关分工会委员会研究,决定开展以“巾帼心向党 奋进新征程”为主题的系列活动,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活动时间

3月1日至30日

二、活动内容

(一)机关分工会开展2019-2020年度巾帼标兵评选活动,每个工会小组推荐1名巾帼标兵候选人,女会员多的单位可按8%比例适当增加推荐人数。然后由机关分工会组织评选,根据校工会规定,按校工会分配名额,最终确定13名巾帼标兵报送校工会。各工会小组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,认真组织评选,被推荐的“巾帼标兵”需填写《许昌学院“巾帼标兵”申报表》一份,并于2021年3月4日上午10:30前将纸质盖章版报送613办公室,电子版发送至邮箱:534521096@qq.com。逾期不再受理,视为放弃推荐。(具体文件参照校工会通知,见附件)

(二)开展“情系女职工 法在你身边”女教职工维权行动月普法讲座一次,具体时间另行通知。

(三)开展形式多样系列活动

1、开展丰富多彩文体活动。各工会小组结合疫情防控实际,因地制宜地开展女职工喜闻乐见的线上线下文体活动(比如:跳绳、跳棋、茶艺、厨艺、插花、健步走、知识竞赛等)。各工会小组自行组织开展,女工人数较少的可多个小组联合组织,女工人数较多的工会小组也可进行分批次组织。活动结束后,各工会小组及时总结,并将活动情况报告、活动新闻、全员合影照片1张、活动特写照片1张、参与人员手写签名表等材料于3月27日之前报送613办公室,电子版发送至邮箱534521096@qq.com。经机关分工会审核后,按实际参加活动人数发放纪念品。

2、开展“我为群众办实事”实践活动。各分工会小组根据实际需求,开展以重大疾病、单亲母亲等为重点的困难女职工慰问走访活动,充分了解困难女职工情况,并及时上报机关分工会。

3、召开女职工座谈会。各分工会小组通过座谈深入了解新时期女职工思想、工作、生活情况,听取她们对学校改革发展以及女工工作的意见建议,鼓励她们为学校高质量发展积极建言献策,并及时将意见建议反馈给机关分工会。

三、具体要求

各工会小组开展活动过程中,要按照上级和学校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。

1、高度重视,精心策划。各工会小组要认真组织,精心策划,提升活动效果,达到凝心聚力、丰富生活、愉悦身心的目的。

2、灵活多样,求真务实。各工会小组充分调动广大女职工的积极性、主动性和创造性,从实际出发,灵活多样,彰显特色,活动旨在愉悦身心,重在参与,不过多增加负担。


附件1:校工会关于评选2019-2020年度“巾帼标兵”的通知

附件2:许昌学院“巾帼标兵”申报表



机关分工会  

2021年3月3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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